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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1906年至1945年间在满洲设立的一家特殊的日本公司,是日本经营满州的核心。
在极盛期里握有了80多家关联企业的股权。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是日本在满洲进行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侵略活动的指挥中心,1906年成立之初就得到了长约1100公里的铁路。
从1907年6月开始,把得到的干支线全部改为标准轨距,先是安奉铁路的改轨和变线,在改轨的同时,修建了中朝边界上的鸭绿江铁路桥。
从1908年开始,分别修建了大连至长春、沈阳至抚顺等线段的第二线工程;与此同时,大规模地扩建大连港。
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大连设立的对满洲进行殖民的机构。是执行日本国策的地方机关,简称满铁。
1904年日俄战争后,日本根据《朴茨茅斯和约》,从俄国手中夺取了满洲中东铁路南段(长春至大连)和经营抚顺煤矿等特权。
1906年创立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即股份公司),总资本为2亿日元,日本政府投资1亿日元,另一半股份主要来自日本皇室、贵族、官僚。
翌年4月开业,以经办铁路、开发煤矿、移民及发展畜牧业等为其经营方针。
第一任总裁后滕新平,总社设有总务部、调查部、运输部、矿业部、地方部;分社设于东京,下有东京东亚经济调查局。
出版有《满铁月报》等刊物。
1907年4月,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开业。
九一八事变后,满铁于1932年将铁道附属地的行政权移交给满洲国。
1938年,满铁将昭和制钢所等重工业及化学工业转让给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
此后,满铁集中全力于铁路、煤矿及调查情报工作,并积极配合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
随着日本侵略战争的扩大,满铁企业也不断增多与扩大,到1945年日本投降时,总资产达到42亿日元,就业员工也从开办时的1.1万人增加到39.8万人。
日俄战争后,满洲被日本占领,原来由沙俄修建的中东铁路长春至旅顺段被转让给日本,改称为南满铁路。
为管理铁道,1906年6月7日,以天皇的名义发布第142号敕令,公布了《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成立之件》。
11月26日在东京正式成立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资本金2亿日元,日本政府以实物投资承担一半,对民间投资则保证按年利六离分红,首任总裁为后藤新平男爵。
1907年,会社总部从东京迁往大连,同年4月,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开业。。
1932年满洲国成立后,在满洲国首都新京设计特别本部,成为实际上的总社。
1947年7月,满铁日籍人员撤离满洲,其在华机构全部为中国政府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