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一个的绕过那些地方。
他身上是由携带身份证的,包括他背包里面的黄金,也足够他生存一段日子的了。
从刚才的车子里的愿主人的钱包里,郑凡也得到了三千五百块钱,也算是有了一点零花钱。
郑凡走的比较快,加上之前开了一段时间的车,也就又走了一天一夜的工夫,他就来到了天罗市隔壁的一个小城市。
风雨市。
“你好,给我开个标准间。”
郑凡来到了一件中等规模的酒店,现在的旧机电,大部分都是看上去高大上,但实际上也不用花几个钱的那种。
像郑凡凯的这家宾馆,一天的话,也只不过是需要一百块钱而已。
周围有很多的小吃。
郑凡的背包里全部都是黄金,他也不放心随便的放在屋子里,所以不管去哪里,郑凡都会随身携带着
“老板,来一份猪脚饭。”
郑凡点了一份快餐,又叫了两瓶啤酒,大口大口的吃喝了起来。
一顿饭也只不过才花了二十多元而已。
他现在身上有着足足的三千多块钱,足够他在这个小城市里面生存十几天了。
吃饭完,郑凡来到了网吧,开了一台机器,打了会游戏,还点了一份可以无限续杯的饮料。
一边喝着饮料,一边抽着烟,一边打着游戏,真的是好不惬意。
“这样的日子,真的也很不错啊。”
郑凡突然感慨的说道:“如果可以一直这样下去,没有争斗和争杀,该多么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