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起来了,这封邮件开头的第一句是:
“在地铁上给小朋友让座,对方都叫我叔叔了,想一想时间过得真快,认识你都快十年了。”
这竟然还是“一个陌生男人的来信”。
十年?是大学时代的人儿啊。
作者有话说
新文,请多多关照??
第2章 他年
周六那天,章回如期赴约。
孟莉回和老赵的婚礼举行在当地有名的五星级酒店,章回打车到时酒店门前已经豪车林立,即便章回从出租车上下来,但他一身铁灰色的手工西装,深蓝色纯色手帕,身材笔挺,面容英俊,气质突出。而且他的眼睛深邃漆黑,天生含情,吸引了周围一众女性的目光。
章回习惯了周围人看向他的目光,从他的少年时代到现在,无论是探寻的,爱慕的,赞叹的或是挑逗的,他都能毫无异样面不改色的微笑而过。
陈恣念和他说:“Charles你真的很像一个英伦的绅士,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在你身上看到尴尬和失意的样子。”
其实章回也并非没有尴尬或是失意的时刻,每个人都会有每一个人不为人说的时候和样子,这么多年以来,章回一直善于隐藏自己的真实情绪,其实这也是他的他的失意之一,他喜欢真诚而热烈的人,也想要成为那样的人,但是他发现他做不到。
有时候他也会感觉到自己虚伪,但是他扪心自问,他并没有做过伤害他人的事。
他手捧着鲜花走过酒店人来人往的大堂,仿佛不是去参加前女友的婚礼,而是去找那个等待和他约会的情人。
章回在宴会厅的门口看到了同样西装革履的老赵,他的开心与愉悦溢于言表,满脸都是挡不住的满满的的幸福。
章回将红包和鲜花递给旁边帮忙接待的亲属,一手和老赵相握,一手拍了拍老赵的臂膀,笑着和老赵说:“恭喜,祝百年好合。”
老赵人看起来很单纯,有些激动地回握他,“谢谢,谢谢,莉寻说她一直很怀念她的大学时代,大概就是因为有你们这么一群好朋友吧。”
“欸!章帅!是你吗!你什么时候回国了!你个人,回来都不通知一下我们,把不把我们当朋友了!”
章回回首,两个青年男子站在他的身后,一高一矮。
高个儿的叫江一山,因为长得白净秀气,名字谐音又很像,人送外号“金喜善”
矮个儿的叫林希夷,当年他们哥们儿中最逗的一个,嘴贼频人又贱,艺术节反串跳钢管舞一pào而红人送外号“林骚”,大家都叫他“离骚”。
“哎呀章帅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咋地我不是你最疼爱的人儿了吗?”说完林希夷就扑到了章回身上,仿佛章回是个人形钢管,当然,是壮了很多倍的钢管。
“哈哈离骚这么多年不见,你风采依旧不减当年啊。”章回拍了拍林希夷的背,然后把他从身上扯了下来,侧身抱了一下江一山,:“喜善你怎么还和离骚形影不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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