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第2页)
被告:
长水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朱泉云(所长)
地址:不详
电话:不详
钢城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不知道)
地址:不详
电话:不详
诉讼请求:
一:请求追究长水派出所开虚假证明包庇纵容犯罪份子的法律责任。
二,请求判决钢城公安分局将犯罪嫌疑人郑建时抓获归案。
三: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我在外地学了一门洗洁精生产技术,便回来准备做洗洁精卖。不过因为多种原因,我生产的洗浩精销路不好,我十分烦恼。
一天,我骑着自行车在路边卖洗洁精的时候,碰到了一个人,这个人问我是卖什么的,我说卖洗洁精,他间我好卖吗?我说不好卖,一天才卖十几斤,那人说哪天我帮你卖个几千斤。我听后信以为真,十分高兴。这个人又问我是哪里人,我说是乌衣岭的,那人一脸惊奇,说他也是乌衣岭的,住在竹村,又说认识伍青等等好多人,这些人确实全都是乌衣岭的人,我几乎全认识,不过伍青已死了好多年了,同时乌衣岭那里确实有个小地方叫竹村,因为我从小就没在乌衣岭生活,所以对乌衣岭的一些事并不是特别清楚,见这人能说出那么多人的名字,自然就相信他真的是乌衣岭的人了。这人告诉我他叫郑知远,还写了一个传呼机号码给我。
几天后,这个自称叫郑知远的人来到我的住处,说帮我联系好了,明天就可以去签约,我听了十分开心,便好酒好菜招待他。那人说签完约后要花个一两千块钱请那些当官的出来吃个饭联络一下感情,并说钱也不用真的让我出,他会代我出,只不过是你先垫一下等回去就给你,还写了一张借条给我,当天晚上,那人还找了个小姐去开房,我一心想着这人跟我是同一个村的,他是来帮我的,不可能来害我,听以我就一心想讨好他。
第二天一大早,这个郑知远就赶到我住处吃了早餐,然后把我带到钢铁厂,让我把钱给他,说进去办事,我就真的把一千五百块钱递给他,那人进到一个办公区域呆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出来了,对我说手续已办好,叫我先等他一下,他去买一包烟来。
于是我就傻傻的站在那里等,几分钟后当我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以后,那个叫郑知远的骗子已踪影全无。
于是我就到处去报警,可是都没人受理,最后是钢城公安分局受理了我的案件。
不久以后,我得到一条线索,乌衣岭那个叫伍青的人已死了很多年了,不过他老婆还在,伍青的老婆姓郑,有一个兄长叫郑小强,是长水乡大谷村治安队的负责人。郑小强有两个儿子,其中第二个儿子叫郑建时,是专门干偷鸡摸狗一类事情的人。
因为钢城公安分局根本不把我的案件当做回事,我就自己去找郑小强,在大谷村治安队,我问郑小强,郑建时是不是你二儿子?郑小强不置可否,问我有什么事?我说你二儿子骗了我一千多块钱,能不能叫他出来对一下质?郑小强说他二儿子根本不在家,出去打工了,不可能会骗我钱,然后又反咬一口说我在大谷村偷东西,他早就注意到我了,还打电话叫长水派出所所长朱泉云带着七八个警察来抓我,当时朱泉云胸前有挂个警官证,所以我知道,朱泉云亲自动手对我进行搜查,中午时朱泉云和郑小强还有几个警察全在大谷村吃饭,朱泉云和郑小强无疑十分熟悉。
到了下午,这些警察又把我关进区公安分局关了大概一个小时,然后又派一大堆人去我住处进行搜查,也没查到什么,他们就放了我。
因为钢城公安分局根本不把我的案子当一回事,我就去找市公安局信访处,市公安局信访处表示会向钢城公安分局了解。
没多久,我在路上亲手抓到了那个化名叫郑知远的骗子,他说他知道我去找过他,还知道警察搜了我的住处,连我被搜出了什么东西他都知道,由此完全可以判定,那个化名叫郑知远的骗子就是郑小强的二儿子郑建时!
不过,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不久以后,长水派出所居然向市公安局证明说:没有郑建时这个人,不过郑小强这个人还是有。
这是多么的荒谬滑稽啊!我多次跟钢城公安分局讲那个骗子是郑小强的第二个儿子,我跟市公安局也讲过,没想到长水派出所却证明说只有郑小强这个人没有郑建时这个人,但是,郑小强明明就有两个儿子啊!他本人也承认郑建时是他儿子,大谷村那么多人都知道郑小强存两个儿子,现在长水派出所却说根本没这个人,那么问题来了,郑小强都不能证明他有几个儿子了吗?郑小强都不知他有几个儿子了吗?郑小强的第二个儿子到底还是不是人呢?如果是人,长水派出所为什么又证明说没有这么个人呢?如果不是人,那他又是什么呢?难不成是豺狼野鲁?可是豺狼野兽只生活在深山老林之中啊,而郑小强的二儿子每天都活在城市里!
特别是:
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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