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体温,还有风的三重作用下,总算是半干了。
只那棉袄外套厚重,依旧有些湿答答的,这衣服贵重,穿着下山,其实惹眼。
她左右看看,捞了个树枝,刨了个洞,便把那衣服埋了。
大冬天穿这么点,白天能忍受,晚上那可能得去见阎王。
所以,该发愁的还是得发愁。
好在,十二岁就在社会上摸爬打滚的经验,练就了她一身满点的生活技能。
譬如:扒人家挂在院子里的衣服穿。
罪过罪过,临大将军,给您丢脸了。
下山路过一处农舍,临夏就扒拉了人家挂着一套棉袄棉裤。
花袄子花裤子,好想是小姑娘的,袖子短裤腿子短,甚是滑稽。
偷完东西,哪敢多留,这已经下午了,独孤煜估摸着已经知道她死了,观音山附近,她本来就不该多留。
身无分文的状态下,她斟酌了下自己该去哪里。
她那满点的生活技能里,偷东西这种事情说出来实在丢脸。
但是厨艺那可是她引以为傲的。
京城酒楼众多,她一直想去踢馆的。
而且京城有个巨大的菜市场,她也想去瞅瞅。
不过,京城于她,充满诱惑,却也充满危险。
她作为赫赫有名的将军之女,搞不好会有人认识她,运气不济点碰上临家人,那就真是倒霉到“家”了。
于是转念:那便去小地方。
但小地方是什么地方,她又犯愁。
功课没做好,对这片疆域不熟啊。
得嘞,先走着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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