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丢在了他的碗里。
一天又这么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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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 日 晴
天气很好,可是我的心情不是很好。
上午的收入还算过的去,我捏着口袋里的一叠零票,暗想晚上应该有所交代了,于是下午打算找个地方躺着睡一觉,这种好天气,如果不晒一晒,对太阳是一种极大的侮辱和蔑视。
我白天追踪过一辆甲壳虫汽车,那是在今天的午后,我躺在长椅上休酣,无意间,眼角的余光发现了一辆红色的甲壳虫汽车,开车的是个白领丽人,白色上衣,一头波浪卷发,深黄色的太阳镜。我一下子跳了起来,刚准备冲过去看一下是不是上次探望我的那个女人,她却发动了车子走了,我追了半天也没有赶上,反而把自己累的半死,路上的行人一边捂着鼻子躲着我,一边对我指指点点,可我不在乎,只要能找到那个女人!管他惊世骇俗与否。
失魂落魄的回到简易房,把钱交给老大,我开始写这篇日记。
有的时候我会想:即使我找到了我的过去,又能怎么样呢?仅仅一年的时间,我已经变得不能适应这个社会,我要学习很多的东西,还要解决很多的东西,我曾试图重新开始生活,放弃以前的是是非非,恩怨情仇,可我能做到吗?
每晚睡不着的时候,想起以前在疯人院的种种,心里总有像是根荆棘,它插在心脏的最中央,每行一步,就跳一下,时时刻刻的提醒我不能摒弃他们,我努力的让自己忘掉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往,可是有些东西,真的是刻在心里抹不掉的。
即使在梦中,血色也会到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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