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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指冷冷地看着我,嘴角仍然挂着那一丝怪诞的笑容。明亮的紫色火光映在她毁了容的半边脸上,交错纵横血肉外翻的疤痕和原本黯淡无光的右眼珠,仿佛都在闪闪发亮。
她问:“这么说,你和佛喀斯的所谓‘交易’,其实是給我设的套?”
是的。
我想了想,改用地底通用语重复了一遍:“是的。”
不论怎样,她赢得了我的尊重。
码头混战中,我亲眼目睹了巫妖儒埃斯第三利用水晶球定位传送到仓库,完成了对萨拉曼卡的暗杀;随后又被潜伏的诡术师凭借水晶球上的窥视法术,从两千英尺之外一举狙杀命匣……
这一战令我确定了一件事:吉拉文水晶球彼此之间,是可以被定位、偷窥和窃听的。
一开始我以为这是猎巫团布置的监控法术,为了秘密监视我,以便干扰我的找船出海计划。我曾经用水晶球数次联络儒埃斯第三,又曾经在水晶球前和十指谈论萨拉曼卡和黑船交易。所以当猎巫团从水晶球窃听到了所有这些计划,就利用我们去刺杀萨拉曼卡的机会,反过来攻击我们,阻挠我得到黑船。
这个逻辑是成立的。
但是这个结论却是错误的。
因为森林侏儒诡术师的偷袭目标并不是我。
当巫妖向所有人展示命匣的时候,我因为《希瑞经》的神力头晕脑胀。森林侏儒完全可以直接偷袭我,把我杀死,彻底一了百了。但是没有,那突如其来的致命一击,落点是儒埃斯第三的命匣。
我和森林侏儒的两个同伴有仇,而且是出海营救计划的关键人物。于公于私,死的都应该是我。可为什么不是我?
这让我怀疑,猎巫团背后另有其人。猎巫团和巫妖并无生死矛盾,袭击巫妖只可能是一笔交易,真正想要谋杀巫妖的,恐怕应该是猎巫团在卡尔德兰的秘密盟友。
而且最关键的漏洞是,猎巫团根本没有机会向我现有水晶球施展监控法术。
巫妖曾经在“水晶龙的脊椎”向我解释过,它为什么可以通过猎巫团给我的吉拉文水晶球联系到我。它是怎么说来的?
“它们原属于吉拉文家族,现在是卡尔德兰最高法院的财产。我没想到他们会把它交给你……总共有七……不,八枚,但有一枚失踪了。”
现存的这七枚吉拉文水晶球之中,先后有三枚曾经过我的手。
第一枚吉拉文水晶球,是月夜给我的。那时候他还是个正常的迪洛矮人,为了谋杀他的妻子,他给过我一枚水晶球。在利用水晶球的录影功能,把他那些话全都录下来之后,我把水晶球留给了他的老婆。这也帮助他进化成了铁魔像。
第二枚吉拉文水晶球,是猎巫团给我的。在我得到水晶球不久,儒埃斯第三就头一回找到了我,并且约我在倒悬塔“水晶龙的脊椎”会面。如果说猎巫团想要给水晶球动手脚,应该就是那枚了。但是我被内爆屠夫暗算后施展了不太成功的火焰解体,那枚水晶球也就和我众多随身物品一道彻底消失了,下落不明。
目前我手里的这枚吉拉文水晶球是第三枚。
卡尔德兰长刀之夜后,儒埃斯第三再次找上我,以船为条件,引诱我同意协助它调查十指,并且交给了我第三枚吉拉文水晶球。此后我和巫妖联系使用的都是这第三枚水晶球。
这枚吉拉文水晶球根本就没经过猎巫团的手。他们不可能在上面动手脚。
所以吉拉文水晶球这些狡黠卑鄙的小功能,并非是后人附加的法术,而是一开始就具备的特殊效果。
这是水晶球的制作者,魔法奇物制作大师麦润德·吉拉文遗留的诡计。
真不愧是卓尔的作品。
但是,我,多次元宇宙之中智力超绝种族中的一员,无论是运用逻辑,还是显现心灵异能,居然都没能找到开启这些卑鄙小功能的方式。
这说明开启这些小功能需要某种特殊密码,是麦润德·吉拉文留下的暗门。
巫妖懂得使用这些功能,顺利找到我,并且定位刺杀萨拉曼卡。这是因为随着生活顾问伊基莉斯的出卖,最高法院可能在麦润德·吉拉文家族覆灭之时得到了密码。
当猎巫团为追猎艾克林恩来到卡尔德兰,巫妖把水晶球借给了她们。我不认为巫妖会大方地把水晶球的秘密告知猎巫团,因为它还需要利用水晶球掌控猎巫团的位置。
事实也是如此:猎巫团交给我一枚吉拉文水晶球后,艾克林恩在我的公寓里晃来晃去,曾经几次以真面目出现在水晶球旁边。如果猎巫团当时就用水晶球布置了监控法术,他们立刻就会知道艾克林恩的下落,也就不会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我深信,森林侏儒是在阿里曼女士和艾克林恩离开卡
尔德兰之后才了解到吉拉文水晶球的隐藏功能的,是因为有人向他们提供了启用隐藏功能的方法。
这是显而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