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讨厌喝酒,几乎是生理厌恶,闻到酒味就有点作呕——刚开瓶时酒是香的,这不假,但经过人体加工之后,会变成一种特殊的恶臭。更因为,她有一个喜欢发酒疯的父亲。
但是,在一个“酒文化”如此发达的社会讨生活,还是要会喝一点才行。第一次喝酒,是大学拿了奖学金室友们吃饭,第一次喝酒林素就发现,喝酒这东西也能遗传,她那酒鬼父亲倒也不是一无是处,最起码给她一个傍身的技能——天生能喝。但她喝得少,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某官员某老总喝酒致死的新闻时不时就出一条,林素可不希望上社会版头条——女白领陪客户饮酒致死,说出去不知道多丢人。她也不指望靠这个升职,咱卖艺不卖身,是不?所以她一向宣传自己酒精过敏,只是舍命陪君子,这么多年竟然没有醉过。
陈鹏却斜刺里杀过来,替领导挡酒:“林总,这杯酒不能这么喝。”他拿一壶酒就要给林素加,林素也不反抗,微笑着任他加,你要表现,我让你表现个够。
陈鹏不折不扣加了一个“”,林素这才笑着说:“陈经理,那请您示范一下这就该怎么喝啊?”
陈鹏倒也爽快,马上又倒一个“”,一口气喝干,“林总。”
林素微笑:“可是,我刚才已经喝了一个半杯啊。”
陈鹏又倒一个半杯,喝完,杯口向下——示意涓滴无存。
艾米又一次恰到好处的出手了,她鼓掌:“陈经理真爽快!一个半,面不改色,真是!我是川妹子,最佩服这样的真汉子了!来来来,咱们喝一个!”
林素喝酒有点上脸,虽然只喝了半杯,但脸颊、眼皮都有了一层粉色。不同于投标那天的和庄重,她今天穿了一件浅蓝色连衣裙,白色小西装,标准的OL打扮,配了钻石耳钉,小小一颗,在碎发间偶然那么一闪,又亮又俏皮。
林素再倒半杯酒,“王总,我真的不能喝,小半杯就上脸,但是怎么着我也得敬您,我还是先干为敬,我尽全力,喝半杯,您随意。”
王总面子足了,自然不会让她吃亏,也陪了大半杯。
接下来就一场轮流敬酒的混战,你来我往,科盛方面,王总范总一看就是千杯不醉那种,秦浩于晨也很能喝,陈鹏勇于表现,喝了好几个满杯,艾米、胡炜的战斗力简直爆表,最后林素也围着桌子走了一圈,饭局基本上结束了。
林素想,如果写工作报告,应该写,这是一个成功的饭局,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饭局,这是一个各展所长各有所获的饭局,拉近了同志们之间的距离,加深了合作双方的友情,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为日后合作愉快奠定了深厚的基础,最后升华一句,革命就是请客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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