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思凯的追求手段十分老套——送花,听起来有点可笑,但正如某著名言情家说的,如果天天送,还真管用。
花当然是美的,不挂你怎么调侃,说花不过是植物的某种器官,人类十分愚蠢,才会以之传情——这些全是废话,多俏皮多无用,花就是美。美丽的花送到她办公室,送到她家门口,送到她打球的俱乐部,甚至送到她长去的几家服装店,配的卡片都是她历年经典广告作品,“遇见你,遇见爱”、“世界因你而不同”、“有你,视界更广阔”……奇怪,当初她写的时候,没觉得有这么肉麻呀,乍然在卡片上看到,顿时觉得自己的文案水平还得努力提升,但是,有人欣赏自己的作品,还是会有点小小得意。
最开始,若薇觉得任思凯的做法可笑,后来,有点恼怒,这种行为已经有跟踪她的嫌疑了,也有点提心吊胆,不知道那些花什么时候会冒出来。
这时候,任思凯亲自来送花了。
大捧粉红色玫瑰,朵朵娇艳欲滴,若薇以前对粉红这种暧昧的颜色怀有偏见,以为那是不上档次、幼稚可笑的颜色。可是,当她看到那么多开得恰好的粉色玫瑰,仍然感受到了震撼,那是十分温柔、心无旁骛的美,它只是美,不管什么内涵格调,不管什么高级低级,它只是美。
这么多的玫瑰,任思凯拿着却并不觉得可笑,因为他长得高,控制在合理范围,虽然离乐山有一定距离,但乍一看,活脱脱就是那个人。
若薇的眼眶一热,视线有点模糊。她悄悄想过无数次,有一天,或许有一天,那个人会再回来,就像上次那样,轻轻对她说,对不起,我不能没有你……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甚至有过这样的念头——也许,也许任思凯是上天对她的补偿……
但若薇是个理智的人,在白天尤甚,她眼里的泪光一闪而过,像个偶然走神的优等生,神游不过片刻,再回来,能马上跟上课堂进度,正确无误的回答提问。
若薇心平气和地对他说:“我是喜欢花,可是我不喜欢你送的花。”
她没有一般喜欢吊着人的恶习,她十分干脆,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拒绝。
倘若换个人,任思凯肯定把花扔进垃圾堆,或者俏皮的接话:“那么,你喜欢我送什么?”倘若年轻十岁,他必定会觉得羞耻,会及时止损,但是,今时今日的他,已经见过许多世面。
他也心平气和的问:“为什么?”若薇的矛盾和挣扎,令他好奇,更令他着迷。
若薇轻轻笑了,也许因为她刚刚双目湿润,这笑容看起来有点悲伤:“再说,恐怕我会不礼貌了。”
“说来听听,你不礼貌的样子肯定也很好看。”
咦,这话近乎打情骂俏了,但是任思凯说得真诚,所以不显得讨厌。
这是一个台风过后的清凉夏日,风吹动若薇的长发和裙裾。天还没黑,但城市的灯火已经迫不及待的一盏接一盏点起,城市的美,有一大半来自这火树银花,这对时间的傲慢,这张扬的奢侈。
她无可避免的想起数年前那个相似的夏天,那时止步一切都还来得及,如果她没有犯错,也许他们现在还是好朋友,偶然联系,彼此心照,把那一些悸动和倾慕保持在朋友范围内,多好。
然而,最残酷的就是没有如果,迈出了这一步,就永远无法回到从前。
为什么自己会干出这样荒唐的事?一段正常的感情,结束了,留下回忆,就像花谢了,也无损于开放时的美好。可是,她做过的事情多么丑陋,多么不堪回首。
若薇的心情变得恶劣,她说:“因为我喜欢比较年轻的男士。”
任思凯脸色一变,他这类所谓的成功男士,往往误以为年龄不是个问题,甚至以为年龄是个优势,毕竟那么多鲜嫩的妙龄少女都宣称自己喜欢大叔,但事实上,她们只是是年龄带来的财富和成熟魅力,而非年龄本身。年龄对人都是个问题。他就职的公司属于金融行业,35岁做不到基层领导,基本无望中层;40岁做不到中层领导,基本上无望高层。45岁以上才做到高层,那就是到头了。岁月如刀,岂止只催美人老?英雄也一样衰减了豪情。
他自己奋力一搏,侥幸在年龄大限之前做到了高管,又借着互联网的东风,做了两个成功的项目,正春风得意,若薇一句话就揭下了他的面皮——刨开外在的一切,他确实已经老了,老到在公司他已经没有上升的空间,离职自己创业?开玩笑,十个创业9个失败,还有1个在强撑。在位置上,你是任总,离开这个位置,你就是个失业中老年。要创业年轻力壮的时候不创,等到把青春都奉献给了公司再来创业,这不是笑话吗?这些年他也做了一点生意,整合各方面人脉,也赚了一点钱,但是离上市还差了十万八千里,他也没这个雄心了。
任思凯外形不错,职位不低,经济状况良好,又是单身,孩子跟着前妻,一向只有他拒绝人的,鲜少被人拒绝,算一算,已经有二十来年没受过这等闲气了吧?
若薇看着他脸色转青,居然有点快意。他像那个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