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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1页)

    

    第三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我是少年人,

    我有佛心也有凡心。

    向佛祖求参悟不了的惑,

    与有情人做快乐尽兴的事,

    不妄一场人生。—仓央嘉措

    少年时的模样,会一直刻在两人的心中,一如初见时的美好,任凭时光荏苒,山河变迁,你在我心中依旧。

    李文卿是十岁住进去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在山上的房子也可以卖到这么贵,即使这座山不是阿尔卑斯山;

    原来在山上的房子都是真正有钱有权的人住的,即使开车进入闹市需要一小时。

    因为她家是暴发户,在她十岁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那种上流社会的底蕴,也不了解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她只知道她家很有钱,对于他们这样的家庭有个学名叫暴发户。而董瑞泽家和她家是不一样的,人家也有钱,但是人家有底蕴,有文化,那种家族叫世家,和她那戴着暴发户金链条,抽着20元一包黄鹤楼的老爹不一样。

    于是她老爹想让李文卿从她这一代开始改变,故取名也取了一个文绉绉的名,希望能够带点书香气给李文卿。

    可是李文卿的存在印证了那句古话,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她李建壮的女儿果然是他生的,书香气是一点没有,从小爬树掏鸟蛋的动作和姿势倒是和他有八成像,那爬树的灵敏度,掏鸟蛋的果决度,让他都自叹不如。你说那另外两成不像的呢?哦,那另外两成是相貌,毕竟长得像他的话,就是荼毒社会了。

    李文卿闲下来的时候也只有饿了想吃饭了,那个时候她会乖乖地坐在饭桌前等着父母的投喂。每天这样过得浑浑噩噩,丝毫没有长进,学习是没学进去多少,那家门口的树是快被她扒烂了。李建壮觉得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他不能让他的女儿成为第二个李建壮,就算只是为了门前的那棵树着想,他也得搬家了。于是效仿了孟子母亲的做法,他要搬到那种真正能改变一个人的地方,能让李文卿沉下来,静下心变成淑女的地方,于是搬去了董瑞泽家的隔壁,有了隔壁文化世家的熏陶,怎么着她都能改变一点吧。

    而搬到董瑞泽家隔壁也是有原因的,她的父亲当然不可能认识董瑞泽一家了,虽然她父亲是暴发户,但他娶了个好老婆,他老婆与董瑞泽妈妈在年轻时候就是闺蜜,各自嫁给了爱情后很久没见了,在一个偶然的早晨,两人偶然的相遇了,于是两家的交情就开始了,问她母亲怎么会看上她父亲,这怎么解释呢,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吧。

    妈妈们从相遇之后,就开始每天梳妆打扮一起逛街,一起喝茶,一起玩耍,为了能够和闺蜜进行更近距离的交流,董瑞泽妈妈开始劝说把家搬到她家隔壁去,那时候李文卿父亲正愁着往哪儿搬家,而董瑞泽妈妈的出现对于他们家来说就是天赐良机,多好的机会啊,可以和世家打交道,让她的女儿受到点艺术的熏陶。而在得知了他们家还有个儿子之后更开心了,多好,一个不小心,两家还能成亲家。于是下定了决心搬到了董瑞泽家隔壁。

    对于小时候的李文卿来说,与董瑞泽的相处是有压力的,即使他拥有着一张令她着迷的脸,在李文卿的心里,当时的董瑞泽除了脸,一无是处。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小时候的董瑞泽就和他父亲一个样,不苟言笑,死板顽固,看一个人就能琢磨出他的职业果真没错,文物修复专家,如此古板和严谨的职业,是多少青春活泼的少男少女们惶恐的职业啊。一个10岁的少年活脱脱活成了50岁,多少美丽少女看着他的脸开始春心萌动,又有多少少女看着他的面无表情打了退堂鼓。

    在李文卿还没有搬来之前,董瑞泽和程涵是玩伴,当然这也是程涵单方面的认知。

    林纾女士(董瑞泽的母亲)摸摸儿子的头发,轻声哄着他说:“儿子,今天天气这么好,出去和程涵玩玩吧。”

    即使面对着妈妈,董瑞泽回答的时候还是连眼皮都没抬起来一下,继续把玩着手心里的古董,抚摸着它的纹路,感受着古董带给他的神秘气息:“不去,我和程涵三观不合。”

    林女士抽动着嘴角心想:屁大点孩子,还能三观不合?

    而自小与他一起长大的程涵要不是看在从穿裤衩起就认识的情分和那张从10岁的时候就能迷死人的脸,早就不和他在一块玩了,但是为了那张脸,她还是会每天跑到董瑞泽家门口竭斯底里的喊他,因为声音轻了董瑞泽从来不会出门:“董瑞泽,我们去捉迷藏啊啊啊啊!”

    死一般的寂静,在程涵深吸一口气打算继续呐喊,誓有要震碎山头的气势的时候,董瑞泽黑着脸推开了门。

    每次出门都要历经千辛万苦,即使出了门,董瑞泽也只是像个木偶娃娃,端着一张精致的脸在树下坐着,捧着本书认真的阅读,也不管程涵的想法,而程涵似乎也习惯了他的做法,只是自己与自己进行对话,只要有这张脸陪着她就行,也不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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