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个咖啡馆坐下,等服务生上来两杯咖啡,孙小天才笑着问道:“萍萍,你哭什么呢,遇到什么难事了?”
如果她没给自己打电话,像阿黄那样的无赖,肯定不会放过她。
当然,也有自己的原因,如果不是许博华讨好赵家,孟萍萍也不会陪自己进派出所了。
“我失恋了。”孟萍萍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有几颗眼泪滴在咖啡里。
孙小天知道孟萍萍有个谈了八年的男朋友,自高中开始,一直到大学毕业,二人感情一直很好。
“怎么回事?”
这么好的感情,又经历了时间的蹉跎,应该是很坚贞的,怎么说分就分了。
“他说厌倦我了,跟我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天哥,你说,这算分手理由吗?”孟萍萍瞪着泪眼朦胧的大眼睛,楚楚可怜。
是啊,在一起太久,彼此熟悉,激情已被时光荒芜。
一个没有色彩、没有波澜的感情,已不属于爱情了。
爱情的升华,或许是亲情。
爱情经常比喻成花朵,香甜,娇艳,却经不起时间的炙烤。
有人说,亲情才是婚姻维系的长久纽带。
孙小天认同这个观点,即使再好的感情,爱着爱着,也就淡了,乏味了。
“萍萍,他有别的女人了?”
“我不知道,应该没有吧。他按时上下班,从不出去应酬。”
“是我小人之心了,那你还爱他吗?”
“我不知道。”
其实,孟萍萍也没意识到自己的感情变化。
有句话讲,物是人非。
人心是会变的,变心变心,如果不变,就不是心了。
“你看,你也不知道对顾桐是什么感情。我觉得,你们分开一段日子,这样也好。冷却一下,即使最终走不到一起,对你们的感情以至于婚姻,都能负责。”孙小天劝慰道。
“可他出国了。”
“去哪了?”
“比利时。太远了,我们可能不会再见了。”
这顾桐做事,倒也疯狂。
“顾桐的母亲身体一直不好,他去那么远,就不担心吗?”孙小天见过顾桐的母亲,颧骨很高,双眼犀利,是那种很强势的女人,只是命不好,一早,老公就死了。
跟这样强势的女人生活,恐怕很压抑,或许顾桐的父亲,就是这样憋屈死的。
“他跟母亲闹翻了,说他一辈子都不会结婚,永远不会。我一直让他去看心理医生,可他每次都会直勾勾地看着我,也不说话,很冷漠。每次,我都吓坏了。”孟萍萍苦涩地说道。
尼马,这家伙是对婚姻有恐惧症,或许是看到父亲在母亲强大的阴云下,活得太难吧。
不过,这种男人也太没担当了,你不能结婚,早干嘛去了,耽误孟萍萍这么多年,你不是毁人家吧。
“分了也好,萍萍,这些心里有疾病的人,你即使结婚了,总有一天,你也会痛苦的。”想必是顾桐良心发现,再也不能耽误孟萍萍了,这才远走异国他乡,孙小天明白他的心,一个对婚姻恐惧到这种地步,没发疯就不错了。
“天哥,我辞职了。我能去你的公司吗?”孟萍萍可怜兮兮地说道。
宁为鸡头,不为凤尾。
孟萍萍不是不懂这个道理,孙小天笑道:“我当然欢迎了,就是你已经做了一家店的店长,为什么要辞职呢?这对你的发展,未必就好。”
“我想在你公司打工,这先前不是对你说过吗?”孟萍萍破涕为笑道。
“好,正好公司缺人,你明天就来公司吧。”孙小天只好答应。
跟孟萍萍辞别后,就赶赴夏洁冰的约会。
就像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一样,刚从派出所出来,就接到了夏洁冰的电话,恰好,孙小天正想找她呢。
开车去了人民公园,停好车后,见路边有个小姑娘在卖玫瑰花,就买了一束,拎在手里,走到人工湖边,见柳枝摇曳,清风习习,午后的阳光,稍显炙烈地烧烤着湖面,秋阳竟然有些燥热,远远就看到一身白裙飘飞的夏洁冰,宛如下凡的仙女一样,好似要乘鹤飞去。
“夏小姐,等很久了吧?”每次看到夏洁冰完美的容颜,谁能想到这样的女子,以前是见不得人的灰姑娘呢,孙小天送上一捧鲜艳的玫瑰花,笑道:“送你的。”
夏洁冰脸一红,粉与白的辉映,吹弹可破的肌肤,修长白皙的脖颈,下巴尖尖的瓜子脸,一双灵动明耀的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接过玫瑰花,闻了一口,说道:“真香。都说了,叫我冰儿,难道孙先生不愿意吗?”
美女相约,孙小天怎能不欣然应允,笑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冰儿,你也别叫我孙先生,生份,叫我小天或者天天都可以,我同学、朋友都是这样叫我的。”
“我能叫你天哥吗?”夏洁冰咬着嘴唇,且羞且娇地说道。
呃?
好像毕业后遇到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