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欢只是没有文化的村妇。
但是当苏常欢把野兔拿过来的时候,潘美美马上一脸灿烂的笑容,快步迎出来,伸手非常自然的就把兔子接了过去。
一点谦让的想法都没有!
苏常欢也没有说什么,送了兔子就走了。
天色已经渐渐的暗了下来,她也该做饭了。
陆书宇帮助苏常欢把野鸡野兔各自收拾了一只,让苏常欢做了,然后招呼王翠兰吃饭。
王翠兰也比较喜欢和二儿子家搭伙。
一个是因为苏常欢做饭好吃,厨艺好,比她自己做的都好吃。
另外一个就是因为苏常欢这里总是有肉,有好吃的!
而且主食啥的都是敞开了吃,也用不着节省,也不像是别人家一样,喝粥都是喝半碗水,半碗粥混个水饱。
当苏常欢做完了晚饭后,王翠兰也正好被陆书宇喊来,并且还带着一袋子粮食。
“小苏啊,我之后就跟你们暂时搭伙了,你们家粮食也不多,我也不能够占你们的便宜,这不我就这点粮食都拿来了。”
王翠兰指了指一旁袋子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