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的《觉醒》,但视频里的团体却压根不是他们。
“大橙在未知会我们的情况下,擅自翻唱我们改编过的歌曲,我找上彭强,他们居然翻出合同,里面有一条‘学员在节目组期间创作、改编的一切作品,版权、改编权都归节目组所有’,我终于明白他们为什么邀我上岛了。”
“你们看。”
奸商把视频拉至最前面,出曲名、编曲人字样的地方,只见《觉醒》下方赫然写着“改编/编曲:大橙娱乐”!
小尖牙拍案而起:“这不是强盗么?!”
“这曲子更他大橙娱乐有半毛钱关系么?”
奸商冷冷道:“我不想给大橙打白工,也得罪不起有权有势的资本家,更不想牵连你们,所以下岛是我最好的选择。”
众人一阵沉默。
倒是巴原先开口:“合同虽然是这么写的,但过于有倾向性的条款,法律不一定会支持。何况《觉醒》这个舞台不仅属于你,乔稚欢他们都是共同改编者,也有申诉权利,如果真的上法庭,说不定有转机。”
“但大橙的知识产权律师应该很厉害。”魏灵诉说,“先是要求强行购买,对方不愿意卖就擦边借鉴,再用流量优势挤死原创者,类似事情大橙已经玩过许多次了,其中,也有不少闹上法庭的,但都以大橙胜诉收场。”
“维权肯定是困难的,尤其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