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籍,便安置到王庄上等候发卖,若是良人,让他们自谋生路,一个人都不许进府!”
“父王!”听了这话,一直波澜不惊的颜音略略动容,惊与怒之余,又有几分难以置信,“您这是做什么?!”
“你既然称呼我一声父王,既然还想回到这个益王府,就必须按我的规矩来,把你在中都皇宫的那些骄奢淫逸都收起来!”
颜音亢声分辩道:“我朝三军儿郎浴血奋战,打下南朝赵国的半壁江山,迫赵王称臣,赵国每年缴纳的岁币可抵我朝每年产出的三倍有余,享用这些战利,又怎么能算是奢侈?留着这些东西不享用,才真真是暴殄天物!更何况我大源将士为何而战?不就是为了让父母妻子,子孙后代过得更好吗?”
“我朝兴于简朴,国本不可废;赵国亡于奢侈,殷鉴不远。”颜启昊强压怒气,一字一顿。
“一个月只能织成一尺,一件衣服价值千金的缭绫,当年被弃置在雪泥浊水中,任它烂成丝丝缕缕,这便是简朴吗?”那少年嘴角牵动,露出一个不屑的笑容,“又或者像我朝北漠的那些牧民,一辈子只养一群羊,夏天养肥了,冬天又饿瘦,只供自家宰杀享用,不思商贾贸易,世世代代贫穷封闭,这便是简朴吗?似这样泥古不化,不思变革,只怕会成为我朝的千古罪人。”
颜启昊被颜音咄咄逼人的词锋滞住,一时不知道怎么辩驳,只是气得双手发抖。他万万没有想到,父子才一见面,便这样剑拔弩张地吵了起来。而争吵的内容,又是朝中两派数年来一直争论不休的大政。一派要维持大源的传统,蓄奴,游牧,全民皆兵;另一派要借鉴南朝赵国的法度,废奴为良,农牧并举,筑城定居。况且,当着这么多人,这孩子词锋犀利,和自己针锋相对,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自己留。莫不是仗着皇上的宠爱,不把自己这个亲生父亲放在眼里了?
看到面前那一身羽衣的少年昂着头,侧身立着,一副孤傲不忿的表情,颜启昊突然怒气勃发,上前两步,一把扯下了颜音身上的那袭羽衣。
那纤弱的少年被扯得打了个旋子,露出穿在里面一身白苎中衣,衣服的下摆飘然舞成了一个圆,霎时间,一片粲然金光夺人眼眸。那件中衣的衣缘,竟然全部以销金装饰:贴金的云纹,泥金的连珠纹,盘金的水纹……金碧辉煌,粼光闪闪,只此一件中衣,价值何止千金?
颜启昊怒道,“缭绫、羽衣、销金、点翠……这些极尽奢侈的衣饰,都有伤天和,即便是在俗尚华靡的赵国,也被列为禁制,你如今只是一个尚无封爵的小小王子,就不怕逾越吗?”说着,便一晃火折子,竟然将那件羽衣燃着了。
颜音一惊,踏上半步,想要阻止,但又止住了,只是双手紧紧地攥着拳头,似乎在极力克制。
那连接羽毛的丝线最是易燃,首先便成了飞灰,淡淡的焦香味四散弥漫,倒有几分像是炊烟的气味,很有家的感觉。
那些羽毛离了丝线的束缚,便纷纷飘散开来,乘着风,在空中旋舞着。一星一点,带着火光的羽毛,飘在漫天尘沙之中,像是放慢了数万倍的烟火,一点点成灰,一点点沉落,犹如繁华落尽的悲凉。
渐渐的,羽毛燃烧的气味浓烈了起来,直冲鼻端。
这让颜启昊蓦地想到了少年时第一次上战场的情景,那是和当今圣上一起,率领骑兵奔袭了一夜,一举烧掉了赵军的粮草。那时,战场上就弥漫的就是这种气味,米、草、人、马……统统被烧成一片焦黑,焦臭中带着一丝焦香,浓烈得令人作呕……在记忆中,这种气味一直和死亡相伴相生,此时再度闻到,令颜启昊不由得心中一凛。
颜音垂着眼眸,像是惋惜,更像是哀悼,终于,待所有的火星都灭了,他才抬起头来,脸上是淡然的笑。
“在室韦国,这种羽衣一向是出嫁的女子和归家的游子所服用,它源自室韦故老相传的“毛衣女”传说。这传说,说的是一个男人,偷偷藏起了下凡的天女的羽衣,令那天女无法生出翅膀返回天庭,便只得嫁给了这个男人,为他生儿育女。”
“那男人始终珍藏着这袭羽衣,不曾有一丝一毫的损坏。直到有一天,他们的孩子发现了羽衣的所在,偷偷告诉了母亲。这故事的结局有两个,一个是天女穿走了羽衣,抛下了丈夫子女,返回了天庭,回到父母身边;另一个是天女装作不曾发现羽衣,继续在人间生活……但不管怎样,都是天女自己的选择。”
“那男子藏起了羽衣,强迫了天女一次,但绝不会去烧掉羽衣,强迫她一生。所以,在室韦,损坏羽衣是不吉的,犹如折断了穿衣人的翅膀。”
颜音直视着颜启昊,就这样娓娓诉说着,语气中没有一丝怨与怒,像是在说一个和自己无关的故事,脸上的笑容像凝固了似的,让人觉得那不是喜悦,反倒是最深重的悲伤。
颜启昊的心像是被刺了一下,有些后悔自己的鲁莽。他并不曾听过这则室韦的传说……回想起来,自己和盈歌也只不过度过了八年的恩爱时光,便是这八年当中,自己有一大半的时间都是领兵在外的,真正的相处,现在能忆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