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胜传媒成立一个子公司,你负责。”
我成你的手下了?
窦玲玲惊讶。
年轻人你心气也不小啊。
李闲云笑道:“这样做有个好处,就是你可以暂时不用离开。”
暂时不用离开?
窦玲玲愕然。
她都已经做好辞职的打算了,但这刻李闲云这么一说,瞬间明白他的意思。
我操!
你这是让我挖华友的墙脚啊。
但是不得不承认,这还真是个好想法。
华友大厦将倾,不知道还能撑几年,许多人要选退路。
可有时候危机就是机遇。
如果能在它倒塌之前……
窦玲玲深吸一口气。
靠。
她明白了。
眼前的年轻人经验是浅了些,但脑子却是绝对的灵活,怪不得能这么快成长起来。
这一天,李闲云和窦玲玲谈了好久。
他们最终达成协议。
由易胜传媒出资三百万,窦玲玲出资一百五十万,成立易胜经纪公司,不过前期易胜传媒自己也有资金需求,前期只能拿出二百万,后面一百万要等鉴鬼实录和逆时追猎上线。
窦玲玲的股份会由她家人代持,表面上和她无关,但实际上公司放在首府,就由窦玲玲负责运作。
窦玲玲作为华友高管,人脉极广,适合的目标还有很多,她要这么操作,也不是非要找李闲云合作,所以李闲云也做了极大让步。
首先就是易胜传媒从现在开始的拍片,每部至少要有两到三个易胜经纪公司的艺人,并至少一个三号,每年至少三部,平均每部投资额不低于三百万,期限为三年。而且价格独立核算,也就是说不会有内部优惠价。
其次就是窦玲玲对公司有极大的决定权,易胜传媒虽然是控股公司,但是限制了许多权力,确保不会动摇窦玲玲的地位。
第三是易胜传媒和其他公司的合作,也需要易胜经纪公司的参与,甚至包括项目的制作。也就是说,易胜经纪公司还有参与项目的权利,但这个权利主要不是用来分钱的,而是用来忽悠艺人的。你看,我们不是纯经纪,我们是可以参与制作的牛逼公司。
能够主导项目制作的经纪公司可是很牛掰的!
要不演员经纪为什么经常会挂演员副导演这个位置?这个位置可以是虚职,但能参与项目,那就可以是实权,成为“黑手”的组成部分,甚至参与票房分成。
而这对窦玲玲以后签艺人有很大好处:忽悠资本增加了呀。
  ; 第四是三年内易胜传媒不得成立同类型的子公司。这算是子公司反过来限制母公司了。
第五是易胜传媒自己的艺人将来如果要合同转让,必须优先易胜经纪。这个是李闲云要求的,该条款的背后意义就是易胜传媒也会有自己的艺人,而不是所有艺人一开始都交给窦玲玲。
我也不能什么便宜都给你占了吧?你要了这么多,就意味着真正能捧人的角色,其实不会给你,只会是火了以后作为增资投过去!
第六是公司前两年不分红,而是积极投入,做大企业。
往下还有一堆林林总总的条件。
最后,易胜传媒作为大股东,在公司中占股百分之六十,窦玲玲占股百分之三十,另外百分之十交给窦玲玲带来的一些团队成员占股,而窦玲玲本人由于暂时不在公司,所以无薪水,公司名义负责人由窦玲玲指定,是一个叫许诗琴的女人。而借助在华友的地位,窦玲玲可以不断的挖华友的墙角,将业务,人脉,资源偷偷运送到自家公司。
同时窦玲玲还和李闲云签了一份对赌协议,如果窦玲玲能在李闲云承诺的支持到位的情况下,让公司体量在一段时间内达到标定额度,则可以在现价基础上最多溢价百分之二十,从易胜传媒手中收购百分之十五的期权股份,这就相当于她的个人股份和易胜传媒持平,再加上她的团队持有百分之十,意味着窦玲玲将拥有对该公司的绝对掌控权。
但这很有必要。
窦玲玲和宣东不同,她是经营性的人才,她加入易胜的本质是创业,而不是打工,李闲云实际是以资源加现金投资她,所谓子公司说白了是挂靠。
他们之间本质上是合作性质。
秦雨枔白小仙与林晓宇的合约不会放在这家公司里,而依然在易胜传媒,毕竟他们三个是李闲云要捧的人,给过去也是按增资算。
但窦玲玲可以和她们签一份宽松的经纪约,如果有业务也可以拉她们过来。
否则光靠片酬也吃不起饭。
目前阶段,秦雨枔白小仙和林晓宇就相当于李闲云和窦玲玲的共同培养,李闲云为她们出作品,作品是基石,有了这个,窦玲玲就更好包装她们以及接一些普通业务。
总体而言,易胜经纪公司具有极大的自主性,财务独立核算,相互之间既合作又独立,在未来该公司发展壮大,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