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我临时把彩毛鼠的窝,当成了自己的家,这些幼崽也当成自己的孩子,不过如果饿的时候,我就会杀一只来吃。
哪只快要长出牙齿,我就杀那只,我一边观察这个山脉还有没有其他的部族在居住,一边我每天都在快速的奔跑,把我的肥肉逐渐的练成了肌肉,而那窝彩毛鼠也还剩下最后一只最瘦,最可怜的,这让我想起了可怜的自己,我忍住,没有吃它,选择了重新去捕猎。
也许是因为我的仁慈,那只彩毛鼠为我引路找到了一只正在准备捕食的麻爪。
麻爪捕食的对象是金毛雀,这种雀以土里的蚯为食,长得不是很大,能发出一种清脆的鸣叫,在这种山脉尤其的多,但是金毛雀非常的机警,所以想要捕食也不是这么简单,麻爪会把自己藏进泥土里,把自己的脚当成是蚯来吸引金毛雀,一旦金毛雀捉麻爪的脚,它就会向金毛雀喷毒液,一喷一个准。
那彩毛鼠引导我看见了麻爪捕食金毛雀,这次一举两得,我把麻爪赏给了彩毛鼠,自己吃了金毛雀,而且之后我就和这只彩毛鼠相依为伴。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开始怀念起自己在王宫的日子,享受那种万人敬仰的滋味。
如今我的部下只有身边这只彩毛鼠了,真是世事无常。 。♂丝♂路♂文♂学♂网*♂www.su♂ns♂il♂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