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了他脸上那炽热的神情:“你是不是被感动到了,想以身相许?”那声音里的愉悦,根本掩饰不住。
沈微脸有些红,想把手抽回来,可被谢延抓的很紧。被抓在掌心里的手软软嫩嫩,比婴儿的手还嫩滑。
谢延低头看了眼,她白白嫩嫩,就不该呆在这乡下。她应该呆在大城市里,被娇养着,最好啥活也不干,请个保姆来照顾她。
在农村还填不饱肚子的七十年代,城市里的有钱人依旧能请保姆,更别说京城大院里,级别高点的人家里也配了家政人员。
他谢延给自家媳妇儿,请个保姆都嫌少了。最好配三个,一个梳妆打扮,一个做美味佳肴,还有一个陪她吃喝玩乐。
这样一想,谢延就觉得第三个保姆还是自己来当吧。
吃喝玩乐这种事儿,得男人陪着才有滋味儿,他就是陪一辈子也不觉得腻歪。
这个男人啊,刚牵着沈微的手呢,就想着以后一辈子的事儿。
不疼爱媳妇儿的男人不是好男人,谢延看上了沈微。况且两人已经结婚了,他自然能想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