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是排在食物链的最顶层的,没有之一。
这些记忆都烙印在豹豹的基因深处。
林森走出了地窖。
来到了营地门口,那块平地的正中间。
一道黄色的身影,风驰电掣朝他扑了过来。
林森也是张开了自己的双手。
“老伙计,你瘦了。”
豹豹身材非常苗条,但是它站起来,双爪能够搭到林森的肩膀。
林森用力的摸着豹豹的两颊,这里是猫科动物分泌正向荷尔蒙的地方。
豹豹的呼噜声立马就响了起来。
鸳鸯也从地窖里面走了出来。
不过鸳鸯对于豹豹并没有什么好感。
最主要是因为在鸳鸯小的时候豹豹老欺负它。
哪怕就算是现在,鸳鸯仍然不是豹豹的对手。
“以后咱们三个算是在这里相依为命了,我得给你取一个正式的名字。
要不就叫金克斯吧。
豹豹,金克斯,怎么样?”
以前,林森和金克斯的关系也挺好的,但是他根本听不懂金克斯在说什么,而他说的话金克斯基本上也听不懂,主要是靠手势。
但是现在冥冥之中有一种感觉,他似乎能够理解金克斯的大致的意思。
而他说的话,金克斯也能懂个大概。
至于鸳鸯这小东西,算了,现在是大东西了,属于天赋异禀,再加上,狗被人类驯化至少超过1万年。
次级智商,也就是在人类互动中体现出来的服从性这方面,只有马能和狗相提并论,牛都要差上一点,可能是因为脾气太倔了,都说牛脾气,故意不服从也是正常的。
现在,林森一个音节一个手势,鸳鸯基本上都能够秒懂。
“没想到这个森林之子的天赋还带有德鲁伊的效果,不错不错,味道好极了。”
当天晚上,林森吃饭足足花了5个小时。
这金克斯和鸳鸯纯粹就是来捣乱的。
明明铃林森从系统里面拿出来了整块整块的牛肉,至少都超过10公斤。
这俩货硬是不吃。
那大眼珠子就是死死的,盯着火锅。
一开始林森觉得不能就这么惯着孩子,容易把孩子给惯坏喽。
但是到最后仍然是在他们俩的眼神之下败退了下来。
“老子上辈子欠你们的!”
说着两块厚切牛肉,就从火锅里面捞出来,扔到了这一狗一豹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