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收获颇丰,楚风父子很早就起来准备去城里,楚风见着床上睡的正香的若笙,想了想,还是轻轻喊醒若笙,声音很是温柔,
“小歌,你还去吗?”
若笙在睡梦中迷迷糊糊点点头,然后起身下床摸索着拿到装钱的布袋,很自然的伸出手,让楚风背着他。
楚风永远比她想的更加细心,清晨露水重,他扯过一件大衣给若笙披上,然后哄小孩似的背起她,身前依旧背着熟悉的大篮筐。
楚风的背很宽,也很舒服,但毕竟是在赶路,若笙很快的就醒了,她下来,牵着楚风的手,漫步在清晨的乡间田野上,怎么这样也不是办法,得挣钱买辆自行车。
若笙脑子里闪过很多挣钱的想法,但都被她一一否定。M.XζéwéN.℃ōΜ
“小歌,你看。”
遥远的东方太阳微微露出脑袋,竟是和广袤的乡间田野融为一体,她带起来的阳光,不光是田地里植物的希望,还是人们美好一天的开始。
若笙有些恍惚,她竟是很久都没看到日初了。
离城里的路还有一段距离,楚父摆手让两人坐下歇会,正好看看日初,顺便吃个早饭。
是楚母为他们准备的玉米面馍馍加咸菜。
若笙看着玉米面馍馍,忽然就想到了在她还是野生狐狸的时候,也吃过这个,是个很善良很老实的村民,半个玉米面馍馍救了她一条命。
他现在应该还没死吧...
回想起还没遇到洛白洛青之前的事情,若笙十分感概,果然只有经历过很多磨难之后,才能迎的好运。
来到这里,若笙就像是回到了熟悉的地方,当初的她也只是个很普通的狐狸,每天只知道吃,可能是因为她物种太过奇特,很多动物都来欺负她,她被赶出森林,不得已出现在村民的家中,结果人类看到她也当她是妖怪,不是什么好东西,只有一个身穿粗布,衣衫褴褛,瘦的只剩骨头架子的村民,把自己仅剩的一点玉米面馍馍扔给她。
当时的她已经饿的连路都走不了,只能苟延残喘的趴在门口,小口小口的吃下玉米面馍馍,那个味道,即使过来这么久,她还是忘不掉。
若笙记得那个村民,虽然衣衫褴褛,但难掩身上的贵气和孤傲。
吃完两口玉米面馍馍,狐狸形态的若笙才有一点力气爬向村民,用脑袋蹭蹭村民的手,村民也欣慰的摸摸她的脑袋,很柔和很舒服。
离开村民之后,若笙仿佛获得了无穷的力量,她气势汹汹的跑到山上,回到自己的窝,只要再有别的动物过来欺负她,她就毫不犹豫的欺负回去!
好像吃了那个玉米面馍馍,着一切变得都不一样了,她不光有了人类的智慧,还能凝聚妖力,还是释放独属于狐狸的威压,而且她的第二条尾巴渐渐成型。
也就是说她不是普通的狐狸,而是有资格成为九尾白狐的最的狐狸。
直到在遇到那群狼人之前,她的日子过的还算不错,不过也正是因为遇到那群狼人,她才会有机会遇到洛白和洛青不是吗?
祸福所依,现在想想,她还没去找那些狼人算账。
若笙闭上眼,遮盖住眼中的记忆,很快她便看向楚风父子,
“爸,楚风,咱们走吧,一会就该热了。”
楚父点点头,背上篮筐,三人继续赶路。
歇息完三人走的很快,天已经完全亮的时候,楚父和楚风已经卖好黑猪肉回来了,楚父知道这小两口有事,自己找借口回家,正好有回盛水村的大排车,搭便个顺风车。
送走楚父,若笙就拉着楚风去买些日用品,家里的人衣服都挺破旧的,去布坊买上几批布,一人做上一套衣服,再去书店给楚雷和楚雪买些书和纸笔。
买完这些,楚风的身上已经大袋小袋子满满的了,等该添的东西差不多,若笙就去买了这个年代的护肤品,就是简单擦手的,齐歌这个女人不光懒,还特别不在意自己的干净。
“楚风,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若笙没忍住,疑惑的看着他,凭着楚风的智商不可能看不出来这齐歌的问题,可是为啥还非得要娶她?
周围并没有人,楚风把身上的东西放下,摸摸脑袋,不好意思的说,
“因为我做的梦,梦到以后会有一个叫齐歌的,她是我前世的爱人,好像很早就去世了,梦里的我让我去找她,然后要每天和她在一起,弥补之前的时光。”
若笙微微握紧拳头,她继续问,
“梦里的你长什么样子?”
楚风皱眉,努力的回忆,他不确定的说,
“我不太记得,只知道他身穿军装,看起来很沧桑很悲痛。”
应该是方尚御。
若笙松开紧握的手,他的执念竟然能影响到楚风,所以这就是前世楚风直到失望透和齐歌离开的原因?
“小歌,你怎么了?”
楚风担心的看着若笙,从刚刚开始她的情绪就不太对。
“我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