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
我伸手揽住他的脖子,与他狂吻。像多年前一样,激情,狂野,毫无保留,全身心地投入。然后,所有的一切都失控。
很多年前的那个深夜,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极有闲情雅致地在风雨中漫步,从城市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那一晚,我对自己说,苏逸,所有的往事就让它随这风,随这雨去吧。苏逸,忘了那个人,重新开始吧。
时间冲淡了所有的回忆,我成功地将那人遗忘在风里。成功到纵使相见也已成陌路。
我以为一切都已结束。现在却隐约觉得,我们之间可能还有孽缘未尽。
当爱情已经死去,我们之间的性却要继续。我想不明白事情怎么会成这样?
我到底为什么要再上凌皓的床,我到底想从凌皓身上得到些什么?
财富,权势,还是他?
难道我还爱着他?
就算他曾经那么对我,我也还是痴心不改?
我失笑,好像到今天再来讨论这个问题已经毫无意义。
旧爱早已成碎片,零落不知何处去。纵使有心拾起,恐也无处可寻。
那么凌皓为什么又要和我发生关系?他又想从我身上得到些什么?
时至今日,我还剩些什么?
难道他还爱着我?
我再一次失笑,为这可笑的猜测。凌皓他恐怕从来就不曾爱过我,这一点我倒是可以确定。
当爱已成往事,我却与旧日情人发生性事,偏偏连个像样的理由也找不到,这个问题真的使我头痛不已。
我心里很明白这是个错误,非常大的错误。可这错误偏偏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第一次可以推说是太过突然,没有准备。那第二次,第三次呢?真的找不出个像样点的借口来说服自己。
这个问题实在是过于困难,我最终选择了逃避。
食色,性也。我这样对自己说,就当是生活的调剂。从此埋首于工作,拒绝再去想这个问题。
工作真的是很好的逃避方式,难怪很多人失恋后会寄情于工作,然后闯出一番事业了。
当然我还没有这么远大的志向。不过忙得昏天黑地,就什么难题也想不起来了,至少我没空再去伤这个脑筋。
这个工作组聚集的是业界精英。干我们这行的,不管是有名的还是没名的,或多或少都有些怪僻。我自认没什么大毛病,唯一的怪癖就是不喜欢别人改我的设计。
其实人活在世上,要想坚持某些东西是很难的,总有人想把他的意志强加于你的意志之上。特别是当一份工作需要很多人合作完成时,这种矛盾更为尖锐。
我在大部分事上都不大有自己的意见,当对方坚持己见时,我通常都会妥协。唯有我的设计,我爱若性命,不,也许比性命还重要。你可以不用,但是你不能改,这是我的原则。
当这个项目渐入佳境时,工作室里开始硝烟弥漫。我们开始为每一个细节讨论,争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意见,自己的想法,合作其实就是变相的妥协。但我不能忍受这样的妥协。每份设计都像我的孩子,我不能忍受因为别人的意见而把它改得面目全非。就算因此被采用,那也不是我的东西了。
我知道我这样很固执,也很不适应这个社会。但是没有办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自己的坚持。我不想因为任何人改变自己。
如果你有足够大的名气,你的坚持被赞为有个性;当你只是个小人物时,就会被认为是冥顽不灵,是不识时务。
于是,这样的争执天天上演,我精疲力竭,他们却乐此不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