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要矜持(第1页)
他仍然活着,却把发现他的第一个人吓得半死。浑身都是蛆虫,从眼睛里爬出来,又从嘴巴爬进去。臭得像是刚从茅坑里爬出来一样,人却仍然活着,喘着粗气时不时吐出两个字来,“救命。”随着说出这两个字,那些白白胖胖的虫子就会从他嘴巴里掉出来。 他被剖开的胸腔里都是虫子,没有心脏。那些医生无法解释,为什么一个没有心脏的人仍然能够说出话来。 秦家的人。 那个白手起家,从身无分文的打工人做到如今世界排名第一的有钱人,秦氏集团励志,更像个传奇。 她本来还想着把人给送回秦家,这会儿她突然觉得,这个主意实在不好。秦家能派人来威胁她,想必就是不想让她救秦诺。 她一个女孩子家,为什么这么怕她会救秦诺? 那个男人让她讨厌恶心,但她做不来杀人的事。不过,临走前给那男人身上洒的那些痒痒粉,已经足够那个男人度过非常愉快的三天,而且,顺带的,让那男人下身那玩意一年都硬不起来,想必,能给他一些教训吧。而那条用来吓唬人的虫子,此时正爬在秦诺的身上。 这让林小晚感到很有趣。 自捉鬼好用的蛊虫外,林小晚发现这条不起眼的媚虫出是居家旅游,害人下毒的必备用品。 要知道,三天的痒,以及暂时当太监,这两大功效,完全都是这条虫子贡献的。 八成是条母虫子。 刚好,上次去云南,除了收条虫子当小弟之外,那林子里采来的药,刚好有味能彻底解决一下秦诺身上的问题。 理所当然,秦诺是被疼醒的。 他睁开眼时,就发现自己泡在一个超大的桶里。 下一瞬,那种简直像是要把他体内的骨头给抽出来的痛感让他忍不住被眼泪糊了眼睛。 “小诺诺,来说说,你跟你爹是咋的了?” 这时,刚刚那股想让他寻死的痛感已经过去。 秦诺跟父母的感情很好很好。 所以,当秦诺亲眼看到自己的手双手从父亲的胸膛血迹斑斑地抽出来时,恨不能直接拿刀捅自己两刀。 他觉得,他不会做这种事。 到如今,恐怕这件事已经人所周知,他恐怕会上新闻的头条,是公安局里的头名通缉犯。 “你确定,你爸爸死了?” 关键是,这么条大新闻,她压根就没听到一点风声。就算她不关注新闻,可秦氏集团老总死掉的消息,不可能一点消息都露不出。 秦诺沉重地点头。他临走时,在父亲的鼻前一点呼吸都感受不到。 秦诺忍着想要跳出去的冲动,林小晚的手都快要摸到他腰下了。 林小晚总算是从水里抽出手来,白白的小手上抓着一条同样白白的胖虫子。看得秦诺又是额头青筋又是一阵急跳。 “咦?你不出来?” 虽然她当初配药时手下留了点情,但这种药,又不好闻,泡在里面也不好受。她倒没想到秦诺居然有这种特殊的爱好,居然喜欢泡这种药澡。 当然,她事先吃过药,就算是掉进去也不会有这种感觉。但秦诺,可是实打实地浑身光溜溜地被丢在这里面,一点防范措施也没做的。 姑娘,你能不能有一点女孩子该有的矜持,就这么大喇喇地站着等着看男子出浴是不是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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