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别说判刑,就是拖去枪毙也罪有应得,叫我林志光也干这种事,你真是瞎了狗眼!
——你嚷嚷着憋坏大脑,你再去找那个小婕啊!反正你已经是强/奸犯了。
——你不是有钱吗?你可以去叫“鸡”啊!
这么想,林志光心儿“咚”地一跳,不能让鹰勾鼻太放肆,这可不是他一个人的事儿,把他抓进收容所,你林志光怎么回清远?
必须警告他,约法三章。
他回复鹰勾鼻,你好自为之,不要害己害人!
花钱玩女人可以,第一,不准**,这是犯罪行为。第二,不能强人所难,强/奸更不行。第三,别沾惹些乱七八糟的病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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