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不允许的,也说明,朝廷力不从心。
在家乡矿产由民户采炼,官府要抽取二成,其余由“坑户”自己出卖。
在当朝,建宁府松溪县坑户采矿炼银,官府要收三成,坑户得七成。福州的铁矿,官府收二成,其余八成也由官府拘买。
这些私营的矿冶,都由官府派官监督生产。
所谓坑户,一类是当地土豪,从官府取得采炼权,奴役工匠劳动,从中剥削取利。被广大普通劳动工匠。另一类是劳动工匠,他们象佃客遭受分成租的剥削一样,遭受着官府的直接剥削。
如潼川府路的铜山县,有农户二百家,在农闲时,入矿采铜,有些地区的农民,还到较远的矿区去作工。
想要得到有价值的工匠人才,要不去民间大量采访,要不就是找管理“御前军器所”的工部。
罗术记得,在斗茶比赛时,就有一位工部的长者,很喜爱他的茶叶及茶具,在取得最高名次后,还特意留下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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