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声对我说。
“为什么一定要来这个山上比赛啊?”我趴在他背上,小声地问。
“你没看见这里晚上没什么人在开车吗?路况好,就可以飙车,而且,这里弯道多,而且还挺急的。这样的山路,可以测试出车手的反应能力。”他指着黑乎乎的山顶说,“从这里出发,一直到山顶,有30千米吧。两年前有一个外号‘白光’的传奇人物,只花12分钟就跑完了全程。今天,我要破他的纪录!”
他轮廓分明的侧脸在暖黄色的灯光下神采奕奕,低沉的声音里满满都是野心。受到他的鼓动,我莫名地跟着亢奋起来。我想,这是他的天赋,是上帝赋予他的天赋,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放下对极速的恐惧,去挑战心理承受的极限的。
但是这毕竟是一件危险至极的事。许多事失败了可以重来,可是车驶在路上,稍一分神,也许就会酿成一场惨剧。
我叹了口气说:“你就这么爱飙车?以后去开救护车,或者当个专门拦截坏蛋的巡警,倒是不错的选择。”
“你觉得开救护车一个月能挣多少?”李崇西一边笑,一边戴上头盔和护目镜,“今晚我拼上10分钟,可能就是我们班主任两年的工资,你信不信?”
我张大嘴巴,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可是……”
可是,这还是无法掩盖这项游戏的危险,不是吗?
“你知道吗?这里是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只有自己亲自体验一次,才能真正感受到那种无拘无束的快感。”李崇西微微弯起嘴角,给我戴上头盔,“那些只会挤在电视机前看肥皂剧的女人,和学校里娘娘腔的软蛋,你难道指望他们会理解这种乐趣?”
他一边说着,伸手把我脸颊旁的头发拨到耳朵后面,他的掌心散发着温暖,平静而有力量。
大概是某种错觉,我突然觉得他身上的味道,闻起来就像是刚从蜜箱里挖出来的蜂蜜。
“来吧,把你放心地交给我吧!”
耳边响起更加低沉,更加温柔的声音。
我抬起头,他的眼睛在灯光下熠熠闪光,像黑色的钻石,他的声音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英气。似乎是被他身上雄性荷尔蒙全方位地包围了,我一阵眩晕。
生命中总有一个人,他想和我去某个地方,无论做什么,我都不会去在乎那么多,只要和他在一起,似乎平淡的风景也变得美丽,做什么都觉得有趣。
我想,李崇西就是那么一个人。
我点头,虽然并不清楚自己究竟正在做些什么,正在允诺什么。或许事后想想,这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但是至少我不会后悔。
给他10分钟,又会怎么样呢?
10分钟,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一个人的人生由无数的10分钟组成,这10分钟可以用来干什么呢?写一页习题,背10个单词,吃一碗阳春面,或者对着电视上的广告发呆,而我,却能用这10分钟和李崇西一起,体验极速带来的冲击,在战栗中挑战心跳。
我是心动了。当然,到了这个节骨眼上,我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离约定的时间只剩10秒,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等待着海港传来的声音。
伴随着第一声尖锐的巨声鸣笛,以起驶线的三辆重型摩托车为首,所有的摩托车都像离弦的箭同一时间射了出去。
顷刻间,几十辆摩托车造成的轰鸣几乎震破我的耳膜,像极了飞机起飞前在跑道上飞驰的声音,所有的感官都被这片呜呜的呼啸淹没,再也听不见其他的声音。
沉重的头盔压得我几乎无法思考,世界似乎被封闭在这个狭小的视线里,眼前只有不断变化着的道路,被路灯照得一片雪亮。头晕目眩,两腿发软,是唯一的感受。
在短短的5秒钟内,哈雷的时速就加速到了80千米,我的心跳也跟着加速。这时大部分的摩托车已经被远远地甩在了后面。直线行驶了一会儿,李崇西的车速变得越来越快,在几乎失控的心跳中我忍不住回头张望,发现只有零零星星的两三辆还跟着他,其他的车都不见了踪影。
轰鸣声依旧,哈雷紧跟在一白一红两辆摩托车后面,李崇西似乎不急着赶上他们,只是不紧不慢地咬住不放,这时指针已经指在了100,还在不停继续向下移动。
迎面吹来的风啪啪地抽打在我的脸颊上,我几乎无法呼吸,终于忍不住大叫起来:“天啊,好快!”
“没事,还没200呢!”前头传来李崇西悠闲的声音。
可是坐在后座上的我,已经被这远远超乎想象的速度给吓呆了!
“现在开始加速了!抓紧了!”
他话音刚落,哈雷发出的轰鸣已经明显不一样了,两旁的树林以快得看不清的速度不停向后飞去,指针几乎是直线平移,转眼跳到了150。
红色的摩托车一直领先在前,与我们拉开了一段十几米长的距离,赶上它,似乎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李崇西右手向内一拧,紧追上去,与前方白色的宝马一下子缩短了距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