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晚为止,林美已经离婚回娘家来住了将近九个月了,今天她爸又完工了一个替村里人家盖房子的小工程,才回到家吃过晚饭,天刚黑,坐沙发上瞧着电视的时候,就拿了三千块钱给她:“小美,拿着,这是你这个月的零花钱,想买哪样呢就拿着去买一点,你身上的衣裳我瞧着也快要过时了。这个天气慢慢热了,哪天去城里买点夏天穿的,你不消那么省,想买哪样就买,想吃哪样就买哪样.拿着这点钱么,这两天去把小鼎盛领回来住几天,你带着他去玉溪玩玩,给他买点穿的,吃的,还有玩具,哪怕你跟普辉离了婚,但是小鼎盛永远都是我和你妈妈的亲外孙。”</p>
“爸,我不要,我还有钱呢,上次你们给我的都还剩着三千多块呢!”离了婚回娘家住了没多久,他她爸妈就拿了五千给她,她姐也拿了一千给她,另外她妈妈还时不时地塞个三百五百的给她。林美除了陪她妈去县城街上转街或者去村里卖菜的小街子上买点猪鱼肉菜以外,她几乎都不怎么用钱。</p>
“啧,喊你拿着么就拿着,用不完的你就拿去存起来以后慢慢用,离开普辉那个狠心狼,我和你爹照样能把你养得像个公主。”她妈妈也劝林美把钱收好,并接过老伴手中的钱塞进了小女儿的手里。林美的姐姐姐夫也同样拿了一千六给她,不要都不行。父母和姐姐依然如未嫁前一样的疼她爱她,林美心里却一点都不高兴,反而还多了不少的悲哀心酸,毕竟自己是嫁过人的女儿,本质上已完全不再是这个家里的人了,回娘家寄身,多少还是有着跟客人一样隐暗的身份在那里摆着.父母和姐姐不嫌厌自己,还像做姑娘时一样的容纳宽待自己,那是她们善良心好,就算当爹娘的,做姐姐姐夫的不收留她,或是冷眼冷脸地看待她,那也不算过分,老话不是说“嫁出的女儿,泼出的水。”么.毕竟你是从这个家里走出去过的,过得好与不好,那也是你自个作出来的,男人不要你离婚了你回到娘家,甚至可能要赖上几年,人家不给你住也在情理之中。因为你嫁过人就是成年人了,一切事情都应该自己想办法去面对,去独自承担起生活的压力和责任,父母和姐姐姐夫都不欠你什么,更没有养你照顾你的责任和义务。</p>
手中攥着亲人们给予的钱财,林美的脸上一阵烧红,心头也是一头头地难受,思量着不能再继续做这种寄生虫了,得学着自己去找点事来做,开始学会自己独立生活,养活自己和自食其力地照顾抚养好自己的儿子。其实从刚离婚的那些天起,林美就有过去找份工作的想法了,但是从小到大都有父母呵护着,舍不得她出去打工受罪。嫁给普辉,有他爹领着十多个人包揽些帮酒吧,KTV,私人住宅,或者小商铺搞装修赚着钱,普辉也跟着他爹做大工,也能挣个五六千,八九千一个月,照样不让她去挣那点小工资,让她闲着玩,在家和老婆婆煮煮饭,做做家务,上上网,玩玩小麻将。娇养惯了,一下子要让她去打工,还真有点不适应。还有就是回了娘家后,爹妈也不让她去找班上,说是只消闲着玩,在家陪陪她妈妈,随便在菜地里种点小菜吃吃,打发下时间就行了,她爸爸还能苦好多年,不用她担心生活来源问题。</p>
但这次,林美是打定主意了,父母再怎样拦阻,她也要去找工作,总不能依赖爹妈一辈子吧!父母终有老去的那一天,等他们老了,就该自己这个做儿女的来照管他们了,所以早出去适应挣钱的艰辛早好一天,我明天就去城里找找看,至于接儿子来娘家小住的事,等先把工作找好以后又再说。其实好好的想想,当初要是自己不听信普辉的鬼话,说什么只消在家里闲着领领娃娃,帮他妈做做家务,煮煮饭就行了,他会挣钱来给她用的。自己也去找份工作来做着,也挣着点钱,保持经济的独立,不用每花一分钱都要向他伸手,守护住一个女人最起码的自尊自爱,也活得光彩些的话,恐怕也就不至于发展到他敢随意的作践我,拿我不当回事,出去找那些烂女人,最后还来逼我离婚的地步了。</p>
起初,华永芳本来是想着爸爸年纪慢慢大了,四十七八岁的男人还靠栽着一小点田地,骑着一辆小破三轮摩的,一天在外面从早跑到黑,苦个五六十块钱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确实有点心酸可怜。离婚的时候,阿极给了她二十万,还打算拿出个四五万来给他去租个铺面或者在老戏台对面的小吃集中区租个摊位,让他弄点炸洋芋,烤点烧烤,煮点米线卷粉卖卖,那样的话挣钱也要比他现在骑三轮摩的好苦得多.请上两个小婆娘,加上她的那个后妈打伙一起做做帮手,也不会怎么累。</p>
尽管刚和阿极离婚的那一两个月,他跟后妈一起做脸做色的整了好多气给她受,想把她和儿子赶出家门,但她左想右想还是没有太去记恨他们,好歹他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他再怎么不对都逃避不掉自己是他女儿的事实。他之所以会那样做,也许是生她没有好好把握幸福婚姻的气。毕竟他不知道阿极对她使了手段,逼着她离婚好去跟“小三”长期鬼混的经过,所以他再怎么伙同着他后娶的那个婆娘虐待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