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轮椅已经被沈朝歌弄破碎了,他要赶紧去外面买张新的回来。
等牧野走开后,严松搀扶着沈朝歌,突然间想到什么,看了眼沈朝歌身上的衣服,惊恐道:“朝歌,这身衣服可不能乱穿,尤其你身上佩戴的这些东西,我替你拿掉,省得等会儿被人发现,抓你小辫子,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情。”
“义父,戎马十年,我并不是庸碌半生。”
沈朝歌抬手阻止了严松,微笑道:“我是镇北王,北境军团的领袖!”
“……”
闻言,严松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身边的严依依也是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看向沈朝歌。
镇北王!
字面意思也能知晓,镇守北境疆域的异姓王。
“这一枚枚勋章,是过往这些年浴血奋战应得的荣耀。”
沈朝歌低头凝视着自己胸口的勋章轻声解释道。
“啊?那……那我给你戴回去。”
严松顿时一惊,下意识的就要将手中那枚菱形状,中间印有一滴殷红鲜血的勋章放回去时。
“义父,送给你。”
沈朝歌摆摆手道:“血印勋章,是我征战蛮古国,双手撕裂了他们第一勇士,打得蛮古国龟缩在国境,再不敢侵犯我国边境。”
“不好不好……”
严松连忙摆手,如此贵重的东西,他怎么能收呢?这可是荣耀的象征。
“就当你养我十八年,送你的小礼物。”
沈朝歌摇摇头低声道:“义父,我送出去的东西,哪怕是口棺材他都要笑着收下。”
“那……那我就收下了。”
严松之前还以为装饰品,可方才入手竟然发现勋章不是寻常之物,入手一阵冰凉,甚至让他隐隐感觉到脑海中响起了金戈铁马,震天动地的喊杀之声。
“义父,你如实回答,高飞是不是有问题?”
沈朝歌看着严松那副欢喜的模样,表情微微一收敛,正色询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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