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了盆烤鸡过来,也免不了再被咬一口。
楼誉点头,觉得这小鬼的阿爹真是个妙人,说的话大大有道理。
大方地又赏了一块桂花糕,问道:“你阿爹呢?”
弯弯想起容衍,脸色就变了,低下头,手里拿着桂花糕,也不往嘴里送,眼泪在眼眶里滚啊滚,半晌,滑落下来。
楼誉一看,心里便有些数了,也不再追问,将手里的桂花糕一股脑儿塞到弯弯怀里,道:“比桂花糕好吃一百倍的东西,想吃吗?”
弯弯泪眼蒙眬抬起头,吮吸着手指,留恋着桂花糕的美味,毫不犹豫地点头如捣蒜。
刘征看着弯弯一脸泪痕,点头之快之坚毅,完全不输刚才和赵无极拼命之时,暗自好笑,真是个百年一遇的吃货啊。
楼誉颔首,继续蛊惑:“要不要留下来,留在我这里,天下所有的好东西,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弯弯抹去一脸泪,小鹿般的眼睛圆溜溜地看过去,将信将疑。
楼誉只觉得,那晶亮的眼神清溪冰水般流过,熨帖得自己的心不知不觉地柔软起来,唇边笑意渐盛:“你不信?”
弯弯把头摇得如拨浪鼓:“你之前说话不算话,我不相信你。”
楼誉微微望天,嘴角抿了抿,叹道:“好吧,我发誓,这世上所有好吃的东西,只要弯弯想吃,我就一定让他吃得到!”
阿爹说,发誓是很重要的,特别是男人,发了誓就轻易不会改。弯弯终究是小孩儿心性,被香甜的食物诱惑,又听得楼誉发誓,便动了心,天天能吃这么好吃的东西,可比在草原荒漠上追兔子强多啦。如果这个年轻将军说话不算数,再跑就是了,以自己的轻功,偷偷摸摸地跑,谁能拦得住?
弯弯小脑瓜子转了十几个道道,想得明白了,便痛快点了头。
看着这小鬼眼珠子乱转,不自觉地露出狡黠的目光,楼誉觉得有趣得很。
战场上最缺的就是斥候人才,易得精钢兵,难得好斥候,这小鬼一身轻功了得,驯马的本领非同一般,眼神明亮,灵活过人,是个天生的好料子,加以锤炼,将来便是斥候营中的佼佼者。
彼时,一心一意挑兵苗子的凌南王世子并不知道,今日许下的这个誓言会成为他最痛的遗憾,终其一生,不得解脱。
被桂花糕收买的弯弯,很没有节操地在黑云骑里住下了。
她估计是整个黑云骑里年纪最小的兵,又没学过骑射,虽然身法轻灵过人,但是摆在打架形态基本以群殴为主流的军队里,就属于“上阵拿不起砍人长刀,下马拉不开铁胎硬弓”的废柴。
所以,当刘征思考要把这根废柴塞到哪里去的时候,很是费了一番脑筋。
斥候营最合适,可惜现在年纪太小,性子太野,送进去绝对是个惹是生非的主儿。
前锋营?等于送死,直接拿把长刀砍死他比较快。
弩箭营?呸,小鬼还没有一把长弓高,射箭?射个头。
伙房?这个吃货进了伙房,估计所有人都要饿肚子,这货太能吃了啊。
就在刘征愁眉苦脸,绞尽脑汁的时候,楼誉轻描淡写地给了个去处—马厩。
刘征如醍醐灌顶,一拍大腿,赞道:“世子英明!”
还有比马厩更适合弯弯的地方吗?
紫红马本来就是她的小宠物,既然主人当了兵,宠物自然就充军了,于是堂堂野马王连个入伍仪式都没有,就悲催地成了一匹光荣的军马。
像野马王那么难驯的马,自然只有弯弯能骑。连野马王都能骑的人,自然能骑所有的军马。
加上马厩地处偏僻,味道又重,平时少有人来,就算黑豹跟着一起住下,也不怕这小鬼放豹行凶,招惹是非。
刘征越想越合适,兴奋地立刻着手安排。
其实也不用什么安排,只需要把靠近马厩的那间草房腾出来,收拾一下就行,反正这小鬼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除了一身脏得看不出颜色的皮袍子,什么金银细软衣物被子一概全无,空手入住,方便得很。
就这样,弯弯荣升黑云骑的小马夫。
可没过几天太平日子,黑云骑的马夫们集体受不了,找到刘征声泪俱下地哭诉,新来的小马夫太霸道、太无耻,抢床、抢被子、抢吃的,但凡他缺的,都用抢的。
问题是他什么都缺,所以什么都抢。他身手又好,马夫们哪里是对手,短短几天,家当就快被抢光了。
紫红马和黑豹更不是善茬,一个是生人勿进,谁靠近踹谁,一个是见人就亮利齿流口水,好像长那么大没吃过肉。
野马王也就算了,谁架得住和一只黑豹做邻居?
刘征被吵得头痛,长叹真是个惹祸精啊。只好又去找楼誉,人是你留下的,麻烦是你揽的,你总得拿个主意。
楼誉从一堆军情简告中抬起头,笔头轻敲案面,声声清脆,淡淡道:“那个马厩全给弯弯,你回头把黑云骑最难驯性子最野的马都送过去。”
刘征恍然大悟,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