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见他的。那是一个面容清秀苍白的男孩子,他很冷淡地缩在不为人注意的角落里,很冷淡地远远守护着我。”小姐说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表情的人,似乎烟起云灭,人世间所有的东西都无法引起他的注意,他的思绪永远停留在很远的地方。”
齐本来就是这种人。
“身边第一次这样安静地跟着一个人,我感到太好奇了。以至于不小心撞上了汽车。他的动作快得惊人,从很远的地方一跳就跳了过来,把我拉到安全的地方,我还没有看清楚他,他已经又躲回了阴暗处。”
这是每一个枭翼都做得到的事情,何必大惊小怪呢。
“我每天都想见到他。可惜,他总是躲得很远很远,而且,他后来似乎知道了我的眼睛,一发现我的视线朝向他,他就会避开。”
那是当然,我们的职责之一就是成为无色透明的人。像我现在这样,立刻就会被管事老爷淘汰了。
“甚至,我故意寻找机会做各种危险的事情,也不能见上他的面,因为他的动作实在太快了。”小姐道,“终于,我想出了一个很好的办法。”
我专心听她有什么好办法……
她道“我开始盗墓。”
——啊?!她的盗墓癖就是这么来的?
“盗墓很危险,他必须也进入到墓穴中才能保护我。墓室很狭小,他无法躲在远处看着我。最重要的是,我的眼睛能够在暗处视物,而他不能。而且,他还不能使用照明工具。”小姐为她过去的狡黠与任性而得意得眼睛闪闪的。
此时的我,目光呆板,面无表情,装作在听一个与我无关的人的故事。
刚才离蛛的故事与现在的故事终于产生了联系。这种联系让我不寒而栗。以小姐孤注一掷只身来到汉朝的做法,我感觉到了她身上那股充满着离蛛决绝味道的不妙气息。
此时此刻,我不能露出任何的马脚,否则,她立刻就会亲手操作出第三个更为荒唐的故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