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问题:加大的社会不公正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在20世纪初叶就得以确定。那些至今依然鲜明的特征则可以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日子。威廉姆?贝弗里奇(WilliamBeveridge)爵士应政府咨询于1942年发表了未来英国福利制度的基本架构。贝弗里奇报告《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中的建议在1946―1948年间得到贯彻执行(参看Timmins2001)。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在三个支柱之上。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事故保险以及带薪产假和病假津贴全部归入国民保险。这些主要靠保费筹资的福利金取决于缴纳保费的时间的长短和领取福利金前的最后收入的多少。第二个全民性的支柱是主要靠税收筹资的国民医疗保健服务系统(NHS)。第三个支柱由形式不同的最低保障构成。救济金的多少取决于家庭状况,需要时可由其他津贴(住房津贴、地方税补助、免费学校膳食、免除国民医疗保健服务费)补充。
社会政策领域里的问题压力在医疗保健系统是绝对最高的。在公众的印象中,国民医疗保健服务系统是英国福利国家的核心。第一届任期间的一份报告――报告中英国国民医疗保健服务体系与波兰的医疗保健体系被列为同一等级――和1999年12月的流感风波,或者更确切地说,流感风波的后果加大了改革压力。
在英国福利制度的其他领域则比较缺少全国性的共识。撒切尔领导下的保守党政府实行的扩大经济情况调查和降低救济金额因此只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公众的批评。根据马丁?罗德斯(MartinRhodes2000)的统计,英国在20世纪80年代实行的改革不少于23项,总计削减了5亿英镑的失业社会救济金。一切可能想到的手段都被使用了:新的保险资格评估、救济金课税、与工资增长脱钩、强化经济情况调查的标准。1978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经济情况调查为前提条件的救济金发放的比例翻了一番(MartinRhodes2000:47)。
养老方面的情况与之相似。在大多数国家中,它既是筹资问题最大的领域,又是一个艰难的改革雷区。1978年,保费筹资的基本养老金(国家基本养老金,BSP)首先被詹姆斯?卡拉汉领导的工党政府用一种与收入关联的国家补充养老金加以补充(与收入关联的国家养老金计划,SERPS)。以缴纳保费最高的20年为基础,工资的25%被作为基本养老金的补充支付。在撒切尔政府首届任期(无论是对基本国家养老金,还是对与收入相关联的国家养老金计划),工资增长指数化已于1982年被调整为物价增长指数化。在1986年的《社会保障法》中,计算基础被扩大到整个职业生涯,只再支付平均收入的20%。此外,人们可以不向企业养老金或与收入相关联的国家养老金计划投保,而向私营养老基金投保,这受到税收激励的优惠。尽管由于企业养老金的高入保率和相对有利的人口增长,国家养老体制是否存在财政缺口存有争议,但撒切尔政府在没有遭到较大反对的情况下就能实现这些调整。
与大多数欧盟国家的发展相反,英国社会保障总支出在整个20世纪80和90年代保持相对稳定。因此,英国社会政策遭遇的筹资困难小于欧陆国家。不利的一面是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大幅扩大的收入差别。
这给有子女家庭带来尤其明显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中期,有17.4%的18岁以下子女生活在家庭收入不到英国平均收入50%的家庭。如果把贫困线界定为平均收入的60%,1995年有1/3的儿童生活在相对贫困之中,这些家庭中半数是母亲或者父亲独自养育子女。领取社会救济者在1979到1996年间翻了一番达到560万人,约1000万人间接依靠社会救济生活――接近英国人口的1/5(OECD1998d)。越来越多的贫困――特别是儿童和老年贫困――成为社会政策讨论中的一个重要主题。
4.4.2目标:机会平等和拯救国民医疗保健服务对于新工党,社会公正在两个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一方面出于与“旧工党”划清界限的选举考虑;另一方面在于以包容性(Inklusion)、机会平等以及对权利和义务的强调为内容的新规定(Giddens1998;Merkel2000,2001)。即使第一个方面基本没有得出关于奋斗目标的具体结论,对“旧工党”与新工党的区分不断在公众的感知上并因此对选举结果产生了重要影响。借助这种界限的划分,对增加税收和支出和不劳而获等原则的抛弃,变得清晰了起来。因此,结果平等这一本身以再分配为目标的政策不再扮演任何角色。在粗俗的保守党的措辞中,以这种“传统意识形态”为基础的政策甚至被尖锐地批评为嫉妒之政策(“thepoliticsofenvy”,LabourParty1997:2)。
在新工党看来,一种好的社会政策实质上是一种成功的劳动市场政策:“解决贫困的最佳途径是帮助人们找到工作――真